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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駕零容忍!立院三讀通過加重酒駕刑責
酒駕造成許多無辜民眾家破人亡,酒駕行為是台灣社會最不能容忍的行為,我們一直在敦促立法委員要加重刑責。立法院終於趕在今日三讀,酒駕未肇事最重判3年,酒駕肇事者也要併科罰金,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金!
開車不喝酒、喝酒不開車!我們希望這樣的修法,可以嚇阻酒駕的潛在犯罪者,叫計程車或請人代駕都是比較好的做法。
我們也要提醒民眾,司法體系越來越重視酒駕議題,近幾年比較嚴重的酒駕案件,檢察官都以「殺人罪」起訴,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。檢察官認為,這些犯罪者認知到自己處於爛醉、有可能發生嚴重車禍,而他們依舊放任自己酒駕,因此有殺人故意。
拜託大家趕緊去通知那些貪杯甚至慣於酒駕的朋友,酒駕未肇事現在最重判3年,爛醉酒駕者有可能變成殺人罪,千萬不要拿自己的人生開玩笑,也不要害別人家破人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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